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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高新区行政审批效能提速实施方案

日期:2019-10-29 来源: 字号: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放管服”改革,优化工业投资项目建设营商环境,推动项目建设增速提效,根据国务院和南省、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经研究,在园区推行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园区范围内的工业投资建设项目(不含工业地产项目)

二、 实施措施

(一)实行“三无”服务

1.实行“无收费园区”。园区工业项目(工业地产除外)在建设阶段不再需要缴纳由园区和市本级政府部门征收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实现工业项目(工业地产除外)建设阶段“零收费”。项目施工图审查实行政府购买。

2.实行“无跑腿审批”。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为园区工业项目和企业提供“店小二”式专业化服务,对工业项目行政审批实行全程免费代办包办。企业可通过宁乡高新区官网及“智慧宁乡”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报,审批部门办结后,通过网端打印、快递、上门服务等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手中,实现全过程不见面不跑腿审批。

3.实行“无证明城市”。园区范围内,群众和市场主体无需再提交自已未持有、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针对特定事项具有举证意义的材料,公布《宁乡高新区取消证明材料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1),各部门单位不得向申请人索要已公布取消的证明材料。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

4.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长沙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园区工业项目在办理从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到竣工验收备案等审批报建手续时,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即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及所需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由审批部门作出事项审批决定。告知承诺制审批分为全过程告知承诺审批和非核心要件告知承诺审批两种形式,承诺类型由审批部门根据项目情况选择,承诺书见附件2。

5.施工图审查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工业投资项目(不含消防设计审核项目),建设单位可在湖南省施工图管理信息系统受理图审成功后,提交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的《工业投资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审查承诺书》(详见附件3)先行容缺办理施工许可。

6.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实行承诺制。建设单位提交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建筑施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详见附件4),可先行容缺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园区规划建设局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对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和工程监督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三)实行审批流程优化

7.精简审批流程。取消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项目完成设计方案审查后直接进入施工图审查环节。进一步调整审批时序,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估评价和取水许可等事项在开工前完成即可;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防雷装置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等内容)实行“多审合一”。取消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证核发与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实行合并办理。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流程图详见附件6。

8.推行竣工联合验收建设工程主体竣工,并完成相关专业就技术验收检验检测,具备验收条件后,根据建设单位申请,企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规划建设局、国土分局、气象(油库、烟花爆竹等特定项目)、电力等部门并联推进,限时验收。

(三)实行拿地即开工

9.实行模拟审批。已签订入园协议但未正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园区工业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土地手续时,可按审批程序准备报批材料,各职能部门在容缺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出具从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各类审查意见,若建设单位完成土地摘牌后,原模拟审查意见即视为正式审批意见,实现“拿地即开工”。

10.试行小型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基础工程提前开工。对地基基础设计乙级及以下的工业项目房屋建筑基础工程(其中基坑工程深度小于5米)和其他工业项目房屋建筑桩基工程,建设单位在完成土地摘牌、满足开工安全生产等条件后,可填写《园区工业投资建设项目提前开工申请表》(详见附件7),申请与施工图审查同步施工,园区规划建设局质安监人员进场提供质量,安全监督服务,有效期为完成基础分部工程施工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监管服务职责。各审批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要加强技术指导,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按照承诺条件和国家标准规范建设。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种隐患,确保监管过程中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惩戒管理。根据园区五方主体考核细则,建立承诺制改革信用黑名单制度,对失信单位实施以下惩戒措施:发现项目建设单位提供虚假信用信息材料或违反承诺的,园区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并列入承诺制改革信用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请实施承诺制审查审批;相关部门将视情节,依法将其纳入禁止参与评优评先和限制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支持、上市或融资等惩戒范围。

(三)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审批改革中遇到的因政策制定出现疏漏盲区、与上位法不相符、审批人员在提速审批效能服务项目建设中出现的担当违规等错误情形,按照长沙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予以免除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附件: 

1.宁乡高新区取消证明材料清单(第一批)

2.宁乡高新区告知承诺审批告知书、申请人承诺书

3.第一批全过程告知承诺制、非核心要件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

4.宁乡高新区工业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审查承诺书

5.宁乡高新区工业项目建筑施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承诺书

6.宁乡高新区工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指导图

7.宁乡高新区工业投资建设项目提前开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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