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初审 1、岗位责任人:宁乡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工人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出具窗口意见。 3、时限:1个工作日 (二)决定 1、岗位责任人:宁乡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 (2)符合法定条件的,签发同意申请的许可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3、时限:0.5个工作日 (三)告知 1、岗位责任人:宁乡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许可程序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在许可文书上加盖审批专用章。 (2)及时送达许可文书并在窗口公示,将许可资料归档。 (3)对不予许可的,退回的资料,及时转给申办人并告知原因,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时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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