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与宁乡高新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报送责任书》、《竣工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 2、工程开工时组织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档案员进行档案工作交底。 3、施工过程中接受档案馆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检查。 4、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宁乡高新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核发《预验收意见书》。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必须将初验整改后的一套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档案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报送城建档案馆,申领《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
|